這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從事民間融資這麼多年,其實我們借款的門檻比起銀行容易非常多,相對承擔的風險也比銀行來的高,以工作上來說,民間融資只需要你有證件、簡單的財力證明便能輕鬆借款。但以我個人而言,就算是認識再久交情再好的親朋好友,我的原則就是,你憑什麼讓我借款給你?你能提供的保障是什麼?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是個有信用的人?然而這些急需周轉迫切借款的人們,又該用什麼樣的方式說服像我一樣能夠提供幫助卻懷有疑問的債權人呢?這些都是你我都應該深思的課題。
借款
年關將近了,在過去的2020年中,無論是客戶也好或是親朋好友也好,蠻多人來申請小額借款或是跟我私下借款的,身為債權人,當然會希望新的一年來臨前,這些債務人能夠將借款清償。但我不習慣催促別人還債,一向堅持「你有錢就會還我,沒錢我逼你也沒用」的心態,所以不瞞大家說,有許多陳年舊帳至今未收回也是很正常的事,雖然我不會討債,但以每個人借款還款的模式去看,自然在心中對於對方的人品信用打了分數。有些人來借款,就會清清楚楚地告訴我,這筆錢什麼時候能還,無論期限長或短,說出口的承諾就一定會做到,然而有些人來借款,不知道是記性差還是根本不把自身信用放心上,總有百種理由一拖再拖,最後甚至撕破臉對簿公堂的情況也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