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年後的第一個上班日就看到同事阿誠氣呼呼的走進辦公室,正想問他怎麼晚了兩個小時才上班,原來阿誠請半天假早上去法院一趟。阿誠無奈的說,去年因為新冠肺炎的關係,一位朋友頓時失去工作沒有收入,一家老小都靠他賺錢維持生活,所以逼不得已跟阿誠開口借款,並允諾每個月固定償還5千元,直到將借款清償為止。但是這位朋友借款至今都已經一年了,每個月說好的分期償還沒有一次是準時的,甚至找了許多理由藉口拖延,一年過去僅僅償還8千元,最近阿誠家裡也有些事得處理,才會想到這筆借款還沒收回。
年關將近了,在過去的2020年中,無論是客戶也好或是親朋好友也好,蠻多人來申請小額借款或是跟我私下借款的,身為債權人,當然會希望新的一年來臨前,這些債務人能夠將借款清償。但我不習慣催促別人還債,一向堅持「你有錢就會還我,沒錢我逼你也沒用」的心態,所以不瞞大家說,有許多陳年舊帳至今未收回也是很正常的事,雖然我不會討債,但以每個人借款還款的模式去看,自然在心中對於對方的人品信用打了分數。有些人來借款,就會清清楚楚地告訴我,這筆錢什麼時候能還,無論期限長或短,說出口的承諾就一定會做到,然而有些人來借款,不知道是記性差還是根本不把自身信用放心上,總有百種理由一拖再拖,最後甚至撕破臉對簿公堂的情況也不在少數。